独立法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管理。 个人投资建设项目参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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