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的,应依法予以撤销。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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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