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第五章 项目备案

第四十条

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制定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文本,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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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