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章 项目核准的基本程序第三十条项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不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可以不经过委托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直接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