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侵占、损毁和擅自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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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