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

第二章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第十条

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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