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组织
第七条
科技委委员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部分副主任委员担任,由标准定额司、人事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商各业务司局提名推荐人选。科技委委员名单按程序提请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以部文发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
- 制定机关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组织
科技委委员由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和部分副主任委员担任,由标准定额司、人事司、住房改革与发展司商各业务司局提名推荐人选。科技委委员名单按程序提请部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以部文发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