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调研。根据国家近期出台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领导同志交办工作情况,业务司局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开展调研。涉及重大且跨专业、跨领域的调研课题由科技委办公室统筹协调。科技委办公室负责将调研情况向科技委主任委员和相关副主任委员报告,并将调研报告送交部领导或有关部门参考。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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