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三章 任务

第十八条

科技委的工作任务是:

(一)负责组织研究或办理部领导交办的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和评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提出建议。

(三)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创新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提出建议。

(四)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布局、重大科技攻关任务设置提出咨询意见。

(五)研究和评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技术政策并解读。

(六)针对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开展对政府决策有重要意义的软科学研究,举办科技讲座。

(八)对重大科技项目开展评审和验收,对重大科技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开展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和后评估。

(九)根据有关评选规则,参与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和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评议和咨询。

(十)聘任科技委专业委员会委员。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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