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九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01年2月1日起执行。198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联合发布的《专业银行办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