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代理支库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库领取、下发。代理支库业务协议书由各分库印制,辖区内统一。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