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代理支库资格证书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库领取、下发。代理支库业务协议书由各分库印制,辖区内统一。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