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七章 附 则第四十七条代理支库应按规范名称统一对外挂牌。其代理支库业务所用印章,由各分库按规定样式统一刻制。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