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代理支库的职责和权限第二十六条同级财政预算资金应存入同级代理支库为财政开立的地方财政预算存款账户,所有的预算支出均通过此账户拨付。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