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代理支库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十九条

代理支库的国库主任由代理行行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国库工作的副行长兼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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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