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时,应当坚持公平、公正、高效原则,维持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