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及其处理活动。 前款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签订合同等各阶段。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