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四十条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文档附件:

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doc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网信办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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