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网信办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