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航空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二章 国际航空运价核准与备案

第十四条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布旅客公布运价和货物公布运价的水平以及适用条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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