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第四章 规划审批第十四条对已批复的总体规划及相关文件,应当及时立卷归档。制定机关林草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