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第三章 规划报送

第十条

报送材料应当包括:

(一)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的上报文件(含审核情况说明);

(二)总体规划文本及相关图件;

(三)专家评审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四)征求相关部门、公众、利益相关者意见及公示的情况说明。

报送材料(纸质材料1份及其电子文档)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制定机关
林草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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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