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水利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水利造价工程师自律管理,鼓励水利造价工程师加入相关行业组织。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