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水利部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