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监管人员包括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单位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本规定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规定所称监管人员包括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协会、证券期货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单位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