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四条第十四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廉洁从业内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责任人为中共党员的,同时按照党的纪律要求进行处理。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