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由两个以上司局共同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主办司局负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会同协办司局审查、统一送达行政许可文件等事项。协办司局应将需要审查的材料清单事先提供给主办司局。 《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应当包括协办司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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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