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检查监督暂行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总局各司局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严格遵循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具体规定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由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立或保留的由总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

制定机关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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