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运 行第二十二条需要调整站址、变更名称、调整研究方向的国家野外站,须经学术委员会审议,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复。制定机关科技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