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四章 运 行

第十六条

国家野外站应成立学术委员会,经依托单位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

1. 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科研一线优秀科学家和监测领域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一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每届任期五年,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

2. 学术委员会职责是审议国家野外站的发展方向、观测实验研究目标、重要学术进展、年度工作报告、科研诚信建设及其他重要事项。

3.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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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