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制定与审核
第九条
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重点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征求意见应当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开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十五日。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制定与审核
除依法不得公开的事项外,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重点听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征求意见应当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可以通过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开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