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备案与清理

第二十四条

接受备案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备案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对报送备案的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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