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二条

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