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直销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