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部1989年发布、1997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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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