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农业部1989年发布、1997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肥料、土壤调理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检验登记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