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八条

肥料登记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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