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修改、优化、维护及报批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并持续完善有关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