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飞行程序设计人员和单位的管理第三十六条飞行程序设计人员承担设计工作应从事飞行程序设计见习一年以上。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