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第二章 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 / 第二节 新建、改建、扩建运输机场飞行程序设计和运行最低标准拟定

第十九条

飞行程序设计报告应当按照民航局的有关规范进行编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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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