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九十四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九十四条

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应当定期了解被取保候审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有关情况,并制作笔录。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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