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三百四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程序 /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发现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章 特别程序 / 第四节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公安机关发现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应当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