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 / 第二百九十九条独立法条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九章 执行刑罚 / 第一节 罪犯的交付第二百九十九条对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公安机关应当依据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将罪犯交由人民法院执行。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