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 / 第二百九十二条独立法条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二百九十二条第八章 侦 查 / 第十二节 侦查终结第二百九十二条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记录在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在起诉意见书末页注明。制定机关公安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