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二百八十条

第八章 侦 查 / 第十一节 通 缉

第二百八十条

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