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二百五十一条
第八章 侦 查 /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独立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多人参加鉴定,鉴定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 制定机关
- 公安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侦 查 / 第八节 鉴 定
鉴定人应当按照鉴定规则,运用科学方法独立进行鉴定。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在鉴定意见书上签名,同时附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多人参加鉴定,鉴定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