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59号)第一百六十七条

第六章 强制措施 /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依法对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报给该委员所属的政协组织。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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