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六条

第六条

鼓励互联网行业组织指导推动网络运营者制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行为准则等,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

制定机关
网信办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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