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网络运营者不得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儿童监护人的约定可以披露的除外。制定机关网信办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