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和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开展统计活动的,应当制定相应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