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

第十二条

新制定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或者对现行统计调查项目进行较大修订的,应当开展试填试报等工作。其中,重要统计调查项目应当进行试点。

制定机关
国家统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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