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保险经营

第五十七条

保险机构任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命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 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按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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