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第六章 保险经营第四十六条保险机构对保险合同中有关免除保险公司责任、退保、费用扣除、现金价值和犹豫期等事项,应当依照《保险法》和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向投保人作出提示。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